通常来讲,在律师与委托人之间的会面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应由委托人主导承担,这其中就包括了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
家属以及他们自身。然而,在特殊且有限定条件的情境之中,例如涉及到法律援助服务项目的案子里,政府可能会主动介入并承担相应的费出支出。若在
刑事事件的范畴之内,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尚未被
羁押时,他们选择委托律师进行会谈的费用便理所应当地由委托人一方承担;反之,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经处于被羁押状态,此时他们家属选择委托律师进行会见的话,那么所产生的费用大多情况下还是要落在家属的头上。需要指出的是,整体上的费用额度与收费标准会受到地域特征、律师个人的业务能力以及声誉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而有所差异。因此,我们强烈建议在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咨询和
代理服务时,务必将有关会见费用方面的协商与沟通工作做足做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