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与退赃在
刑事法律体系中的联系并不具备必然性,然而在一般的事件当中,主动退赃对获取取保候审以及取保候审申请的审核过程无疑具有正面的促进作用。取保候审属于
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其适用的基本条件主要涵盖了可能会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情形,或者可能会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且通过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引发社会
公共安全风险等因素。至于退赃,则是指
犯罪分子将其所犯罪行所获得的
赃款或者
赃物,直接返还给
受害人或者上交至司法机关的行为。积极退赃这一行为充分展现出
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和悔过之意,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证明其
社会危害性有所降低。在司法实践中,倘若犯罪嫌疑人能够主动退赃,那么他们通常更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不退赃就必定无法获得取保候审,还需要结合事件的其他具体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