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二手房屋销售交易的事宜中,关于未按期交付房屋能否申请退还
购房款项的问题,需要根据实际的协议规定以及
违约行为进行深入分析与判断。倘若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已经明确规定了交房日期,并且卖方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交房义务,导致这一行为对整个合同的实施产生了重大影响,即构成了根本性的违约,那么作为买方,便有权利单方面解除这份合同,并向卖方提出退还购房款项的请求。然而,如果卖方未按时交房的行为尚未达到
根本违约的标准,买方可能无法直接行使
退房权,但是可以依据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向卖方追究其
违约责任,例如要求其支付相应的
违约金或者
赔偿因违约行为给买方带来的
经济损失等等。在此过程中,买方务必重视搜集和保存相关的
证据材料,比如合同文本、双方之间的沟通记录、支付购房款项的收据等等,以备将来在协商、调解或者
诉讼等途径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