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如上所述处境时,作为
劳动者,您有权选择离开当前岗位。然而,由于未曾签署过明确的
劳动合同,这已触犯到《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文。依据现行法律
法规,劳动者有权利终止与用人单位的
劳务关系,但是必须预先向用人单位
递交辞呈。然而,若用人单位存在未能依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
社会保险费用等
违法行为,那么劳动者便可立即
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须事先知会用人单位。在此种情况下,如果您未经提前通知即决定离职,可能会遭遇用人单位以
旷工等理由扣除
工资等不公平待遇。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尽可能采取
书面形式通知用人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同时详细阐述离职缘由,妥善保管相关凭证,旨在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