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种境况之下,我们需要进一步明确所借贷
债务是否确系用于婚姻双方共同的生活开支、企业共同运营生产以及是否基于婚姻双方的共识与合意。倘若债务并未用于上述列举的范畴之内,并且未得到另一方的知情及认可,通常情况下,这笔债务将被视为举债一方的
个人债务,而非
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无须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然而,若
债权人能够提供充分的
证据来证实该笔债务确实用于了婚姻双方共同的生活开支、企业共同运营生产或基于婚姻双方的共识与合意,那么这笔债务便会被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负有偿还的法律义务。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未举债的一方妥善保存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家庭收支明细、未参与借款行为的证明文件等等,以便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