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蓄意
持刀伤人意图却未能达成的
定罪量刑问题,主要需从如下几方面进行深入分析:首先,该
犯罪嫌疑人均需具备蓄意伤害他人的主观恶意;其次,已经切实着手实施了可能直接形成伤害后果的实质性动作,然而,由
不可抗力或其他非自身意志所能控制的原因而未能最终实现伤害目的。所谓“着手”,即指已经开始实施可能直接导
致伤害结果发生的实质性动作,例如,举起利刃向受害者挥舞,但并未击中目标。在对事件进行裁决时,我们将全面权衡
犯罪的动机、事先的准备工作、实际采取的行动、当时的环境状况以及未能成功的原因等多重因素。即便犯罪嫌疑人因自身能力有限、受到他人阻挠或是受害者迅速躲闪等原因未能造成实际伤害,也仍然可能被认定为
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罪犯,可参照已遂罪犯予以从轻或
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