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予扣留
保证金的返还问题,通常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并遵循相应的程序执行。首先,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在接受
取保候审期间,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所规定的各项规定。其次,当
取保候审的期限宣告期满之际,他们需凭借已经
解除取保候审的通报或相应的司法文件,前往银行以领取退还的保证金。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被取保候审者应于解除了其取保候审的法律文件送达之后,依据该等文书向银行发起退还保证金的请求。同时,公安机关也将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性措施或是侦查工作终止后,立即通知指定银行将由社会保障基金保管的保证金全额如数归还给犯罪嫌疑人。然而,若有任何
违法违规行为导致保证金被依法没收的情形出现的话,那么就无法进行退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