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定情形下,
盗窃数额可予以累加计算并用于
量刑。依据中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规定,对屡次盗窃而未得到相应处理的事件,其盗窃数额应当进行累积统计。然而,累加计算时应遵循一定准则,如必须源自相同的
犯罪意图,并且该罪行仍处在
诉讼时效之内。倘若各盗窃作为独立事件发生于多个时间、地域范围内,针对不同对象实施,且彼此间缺乏连续性与关联性,则一般不会将其累加计算。然而,若这些盗窃行为表现出显著的持续性及习惯性特征,往往会被视为应当累加计算。总而言之,关于是否累加以及如何累加,需要全面考量事件的具体情节及其所涉及的相关法律
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