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宣告破产境地之时,对于所
拖欠款项的
追讨工作,首要步骤便是关注,并适时参与
破产清算过程的执行。在此阶段,将设立专门的
破产管理部门,负责对破产后的企业资产与负债进行全面而细致的清理。您作为
债权人,务必及时向破产管理部门提交
债权申报材料,同时附上相关的合同文件、票据凭证等,以充分证明您所享有的债权权益。若破产企业尚有剩余财产可供分配,那么依照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您将有机会获取相应的清偿资金。通常情况下,清偿顺序依次为:首先支付破产费用及共益
债务,其次是保障员工的劳动债权,再者是缴纳
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税款,最后才轮到普通债权人。然而请您留意,如若破产企业的剩余财产无法完全覆盖全部债务,那么普通债权人的债权可能无法得到全额清偿,而只能依据比例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