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尚未获得预售许可证的房产便开展销售活动并承诺
逾期交付房屋的情况下,
购房者可采取以下适宜的维权措施进行维权:首先,购房者可以尝试与开发商进行友好协商,明确提出由开发商履行
违约责任的主张,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对所遭受的
经济损失进行
赔偿、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
违约金等等。其次,购房者也可以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揭露开发商存在的
违法违规行为,进而促使相关政府机构积极介入监督管理工作。再次,倘若经过充分的协商依然无法达成满意的解决方案,购房者享有依法提
起诉讼的权力,请求法院裁定撤销
购房合同,同时要求开发商全额退还己方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支付相应的利息费用作为经济补偿,对因开发商的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也要做出合理的赔偿。在此项
诉讼程序中,务必注重搜集有关
证据,例如购房签订的书面协议、支付凭证、开发商发布的各类广告和宣传材料以及往来的通讯记录等,以便有效证明开发商的违法违规事实及其给购房者带来的实际损害。总而言之,对于广大购房者来说,应当运用法律这一有力武器,坚决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