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拘刑事诉讼程序中,公安机关遵循行业惯例,应在24 小时之内将该
拘留事件告知侦查相对人的
家属,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可能会妨碍侦查工作的无法通知或涉及到危害国家安全
犯罪以及恐怖活动犯罪等情况时,公安机关可以选择暂缓通知。通常而言,刑拘的最长时限为37天。在这段法定时期内,公安机关须竭力开展相关侦查工作,同时也必须依据实际情况和侦查进度,与检方积极进行沟通协调。若公安机关决定
逮捕嫌疑人,他们需要向负责审查的检察机关申请
逮捕令。在收到申请之后,检察机关需要在七个工作日内给出是否批复的决定。倘若检察机关给予了逮捕令的批准,事件便可继续进行侦查工作;但如若检察机关未予批准,那么公安机关便须立刻释放相关
犯罪嫌疑人。对于那些经确定还需进一步侦查的事件,公安机关可依法对嫌疑人行之以
取保候审或监控居住的处置措施。综上所述,刑拘结果的知晓时间主要视事件的具体情况及侦查工作的推进程度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