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
拘留所并未设置强制性的禁令来阻止
律师与被
羁押人士会面。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律师会见的权限有可能受到限制,这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到了国家机密信息等等在内。根据法律规定,律师享有向
被拘留者提供法律咨询及
代理等服务的权益,用以保护其合法利益,并且还能充当其法律卫士的角色进行有效辩护。但是,律师在行使上述权利时也必须遵守相应的法定程序,例如必需出示律师从业资格证、律所证明以及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或由法律援助中心开具的法律援助公函等才可进行会谈。如果在实际操作中,拘留所无理地拒绝了律师的会见请求,那么律师有权向相关监管机构提出
申诉和控诉,以此来捍卫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及维护司法公正和正常运作的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