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情况下,房屋
逾期超过两年仍未能交付验收,
消费者有权要求收回所购买的房产。然而,这需要我们深入分析个人所签订的
购房合同中是否有具体明确的条款。根据国内外相关的法律
法规之明文规定,倘若合同当场就已经明确地确定了交房日期,且
延期交房的期限达到了某一固定时期,那么消费者就拥有
解除合同的相应权利,从而要求房开商退还所支付的款项、利息以及
赔偿因此而带来的
经济损失。并且,我们也需要详细考虑到房开商迟延交房的具体原因。若是由于诸如自然灾害之类的
不可抗力因素等法定的免责情形,那么将可能对消费者提出
退房申请产生一定程度上的影响。基于以上考虑,建议消费者首先尝试与房开商进行友好协商,若协商无果则可选择向当地法庭提
起诉讼,诉诸法律途径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