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在特定情形之下,
律师与看守所协商后可单独会见
犯罪嫌疑人;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一位持有合法手续的律师便足以完成会见任务。然而,对于一些特殊或复杂的事件,为了能够更为全面深入地掌握事件信息,以及更好地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有时会安排两位律师共同参与会见。然而,关于会见人数的具体要求,可能会因为地域差异、事件性质等多种因素而有所差异。为此,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
法规及看守所制定的相关规定,例如,需向看守所出示其律师执业证书、
授权委托书等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并且必须严格遵守会见时间限制与会见纪律等相关要求。总而言之,是否需要两位律师共同参与会见,应根据多重因素进
行权衡后谨慎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