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强制措施的种类及其
适用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被依法视为取保候审的对象,其
有效期最长原则上不应超出十二个月。在此期限内,作为
司法机关的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将会依据事件的侦查、
审查起诉及审判等阶段的进度情况作出判断,以确定是
解除取保候审的措施还是
变更强制措施。若在此期间内,涉嫌犯案或被告人均能够严格遵守相关
法规条例,并未有任何违背取保候审职责的行为产生,且事件的侦查与审查起诉等各个环节均运转良好,那么在期满之前很可能会被解除取保候审的状态。然而,若在
取保候审期间发生了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规定或者事件尚需深入调查、审理的情形,那么取保候审的期限则可能会顺延,甚至变更至更具强制性的手段,诸如
逮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