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私人之间房产交易之协议的法律效应,并无法简单一言蔽之。然而,倘若此种协议符合以下几点充足条件,便有潜在获得法律支持的可能性:首先,参与当事方应拥有与其
民事行为相符的能力;其次,他们在签署协议时必须出于真切的自愿意愿,并且无任何
欺诈或不当意图;再者,整个交易过程不得违反我国现行之相关法律规章制度及行政
法规中的强制性条款;最后,也需要契合社会
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然而,我们仍须特别提醒各位,房屋交易事项往往包含有诸如
不动产登记这样的法定程序。假如已达成协议但未完成
产权变更登记过程,那么尽管协议本身合法有效,但其却并不产生
物权变动的
法律效力。此外,当我们考虑所交易的房屋是否存在
产权纠纷、被
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事项,以及其是否属于国家法律明令禁止交易的
小产权房等房屋类型时,这样的协议很可能会被判定为无效。因此,私下房产交易协议的法律效力,实质上是需要综合各方面的因素进行严谨判断和评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