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婚姻关系持续存在之际,假设其中一方产生了
债务而另一方对此毫不知情的情况下,那么法庭在作出裁判时往往会全面权衡诸多因素。具体而言,首先需要确定的是这笔债务是否被用于维系夫妻共同生活、共同参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而产生的。倘若答案是否定的,那么通常会将其判定为举债方的
个人债务。然而,若
债权人坚持认为此债务应视为
夫妻共同债务,则他们必须承担起
举证责任,以证明这笔债务确实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相关事宜。至于那些毫不知情的一方,他们也有义务积极地举出
证据来证明自己对这笔债务全然无知,并且这笔债务并没有被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例如,可以提供家庭收支状况、自身经济状况等相关证据。总的来说,这类事件的判决结果将会依据各类证据以及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量,从而依法做出公正、公平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