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开除员工时,用人单位通常须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根据我国现行立
法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之明确规定,即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而不满一年未能与
劳动者订立书面
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
工资作为惩罚性措施。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假设用人单位属无正当理由地随意开除员工,很有可能导致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在此情况下,员工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当于经济补偿标准两倍之金额作为
赔偿。另外,之计算经济补偿数额时,其参考标准为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以此类推。然而,若员工存在诸如严重违背了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法定情形,用人单位
解除劳动合同时便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综上所述,具体的
处理方式仍需结合实际情况以及相关
证据进行综合分析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