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条文所确定的规则,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夫妻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许可而擅自将属于双方共有的财产
赠予第三者的行为,均属无效。在此种情况下,另一方
当事人享有向受赠方请求返还该项财产的法定权益。关于此类返还财产之诉的
诉讼时效,通常设定为三年,自当事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及义务人身份之日起开始计算。然而,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若在此期间内出现了当事人主张其权利、义务人表示愿意承担相应义务等特定情形,则诉讼时效将会被暂时中止,并从中止事由消除、相关程序终结之时起,
诉讼时效期间将重新进行计算。此外,倘若当事人始终未能察觉到赠与行为的发生,且自其合法权益遭受侵害之日起已经超过二十年,那么,人
民法院将不再对其提供司法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