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关于陕西省内房产交易的
纠纷处理过程中,有一条普遍适用的原则是,由聘请获得
代理权的一方承担相应的
律师服务费用。然而,倘若
当事人之间在
签订合同时已经就
律师费用的分担问题做出了明确的约定,例如,约定由违约方承担因维护自身权益而产生的律师费用,这样便自然应按照
合同条款规定来履行相关职责。在此基础上,在某些特定状况下,如法律有明文规定或者经过法院根据实际案情进行独立判断后,也不排除要求违约方向
胜诉方支付部分或全部合理律师费用的可能性。但是,此种做法需全面考虑到各类因素,包括事件本身的特性、复杂性以及双方在整个事件中所负有的责任大小等等。总而言之,除非存在特别约定或者法定情形,否则通常情况下,双方将独立承担各自聘请律师所需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