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进程中,
刑事拘留无疑起到了一种强制性的约束作用。通常而言,若公安机关认定有必要将
被拘留者进行
逮捕,则应在
拘留期结束后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这一期限可延长一日至四日。而针对那些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以及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其审查批准的时间甚至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之久。值得一提的是,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
批准逮捕申请书之后的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因此,从理论上讲,刑事拘留最长期限为 37 天。但需注意的是,
刑事拘留的期限并非固定不变,实际操作中需要依据事件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