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
合同诈骗罪被归类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这一
类别之中。从严格意义上看,这无疑是一种
故意犯罪,并且在其诸多特性中最为显著的便是罪犯采用
虚假事实或者掩盖真实情况等手法在
签订合同或执行合同时来获取对方向自己提供的财务保障,且涉及到的金额往往较大。因此,这种
犯罪行为严重侵害了
合同相对方所拥有的财产所有权,打破了市场交易的正常秩序并违反了我国的合同管理条例。在我们司法实践中,针对合同诈骗罪的确立,我们需要对
犯罪分子进行全面的审视,重点考虑他们是否存在着
非法占有他人财富的主观恶意,以及他们是否实际采取了诈骗的行动,甚至还需要审视犯罪分子诈骗的具体数量等等因素。一旦确认他们犯有合同诈骗罪,他们就必须面对应得的
刑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