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遇检察机关
批准逮捕之后,有资格的
律师通常能够与嫌犯进行会面。
批捕期间,律师会见涉嫌罪行的
当事人,无疑成为了他们实现辩护职能的关键途径之一。依据我国现行
刑事诉讼法的严格规定,律师只需凭借着自身的职业证书、律所出具的证明以及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或者获得法律援助机构授予的公务公函,便享有权利与警方
羁押中的疑似罪犯进行会晤。当律师约见身陷囹圄的罪犯时,公安部门应立即安排会议,而且最晚不能超过四十八个小时之内完成。在接待过程中,律师有权利获悉与该案相关的所有信息,以便为其中立
辩护人普及
法律知识并提供援助,如
申诉和
诉讼等,以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然而,在会面期间,律师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
法规和监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