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合同中没有注明签订日期的情况通常不会被认定为
违法行为。然而,这种情形或许会对合同的履行以及
证据的证明力产生不利影响。从合同的具体执行来看,没有签订日期的规定可能会引发关于某些以时间节点为主导的
权利和义务的争执,比如对于付款期限、交房期限等具体事项的计算起点问题。而在证据的证明力层面上,倘若将来涉诉,由于缺乏签订日期的记载,可能会使得合同的成立时间变得模糊不清,进而给
当事人维护自身权益带来一定程度的困扰。然而,若合同中的其他关键条款表述清晰明了,并且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双方并未因为签订日期的缺失而产生重大分歧,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该合同仍然可以被视为具有
法律效力。为了规避潜在的风险,我们建议通过签署
补充协议的方式来明确合同的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