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而言,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违反
购房认购协议中的承诺事项。从法律规定来看,该种协议在性质上被认为是预约性质的合同,因此对双方
当事人均产生了一定程度的法定义务与法律束缚。一旦
开发商违约,例如未能按照之前认购协议中记录的条件与购买者签订正式的
房屋买卖合同,那么购买者便可据此向开发商
追责。至于如何追究
违约责任,这牵涉到多方面因素,必须考虑到认购协议中的各项细节规定,以及双方法律义务的履行情况等等。同时,也需要结合相关的确凿的书面
证据进行评估和分析。如果您遇到了类似的问题,我们强烈建议您密切关注并妥善保管所有与此相关的证明文件和材料,包括认购协议原件、支付款项的凭证以及双方沟通过程的详细记录等等,以便在未来通过诸如谈判协商或是法律
诉讼等途径来捍卫自身应有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