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事诉讼的各个关键阶段内,
律师均享有会见被告
人的权利。在事件调查阶段,从
犯罪嫌疑人首次接受
侦查机关询问或遭受
强制措施开始的那刻起,他们便具备了聘请
辩护律师的权限,而律师只需凭借“三证”资格认证手续,就能够依法会见
当事人。在事件
审查起诉以及法庭审理阶段,律师同样具有与被告人会面交流的资格。但是需要指出,随着
诉讼阶段的转变,相关的会见规则和要求将会呈现多样化的特征,同时有些特殊类型的事件还可能面临额外的限制条件。律师会见被告人的主要目的不仅是为了向其提供法律咨询援助,以便更深入地理解事件实情,以此来维护被告人的正当合法权益。概而言之,律师会见被告人是确保
刑事诉讼程序公平正义得以实现的关键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