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诈骗罪进行定罪及确定其
涉案金额时,我们往往主要参考
犯罪嫌疑人实际过程中所骗取的经济财产总额,其中包含但不限于直接获取的现金,以及财物的市场价值等关键要素。具体而言,在作出最终判定的过程中,我们将全方位地审视并权衡众多复杂的影响因素。针对那些已经成功兑换为现金的财物,我们将严格依照其实物实际兑现后的价值进行计算;而对于那些尚未被兑换的部分,若能够折算为相应的货币价值,那么这部分也应纳入到整个
诈骗金额之中。举例来说,假如
犯罪分子选择了某些物品作为诈骗的目标,那么我们将会根据该类物品在市场上的实际价格来评估其价值。此外,倘若犯罪分子采取了多次诈骗或在多个对象之间实施诈骗行为,那么我们将把这些行为所涉及的诈骗金额累积起来进行核算。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已经成功归还给受害者的那部
分赃款,在计算诈骗金额时一般都会将其从总金额中扣除。综上所述,在确定诈骗金额的过程中,我们必须紧密围绕着具体的事件情况和相关的
证据资料,遵循严谨的法律
法规规定以及司法实务界的权威判定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