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陕西省行政区域内,对于构成
盗窃罪的立案标准通常设定如下:
行为人偷盗了公共或
私人财产且其总值已经达到了人民币两千元及以上的,便被认定为涉嫌
盗窃罪,并应当根据法律
法规予以
立案侦查和追诉。然而值得关注的是,即使
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尚未达到该起点数值,但倘若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同样可以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首先便是行为人在两年时间内部发生了超过三次的盗窃行为;其次便是盗贼进入他人住所进行盗窃活动;第三种情况是行为人在实施盗窃时携带了武器或者工具;最后一种情况则是行为人在公共场所进行
扒窃活动。除此之外,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对于盗窃事件的具体定罪
量刑,还需
结合犯罪的情节、手段、后果以及
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