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民事诉讼程序中,提供
虚假或捏造的
证据材料可能构成“故意销毁、毁灭重要证据罪”以及“
伪造主要证据罪”两种罪行。按照中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相关条款,对于那些故意协助
当事人销毁、毁灭重要证据,且
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的严厉惩罚。此处所述的“情节严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反复多次为当事人提供帮助,进行证据的销毁、毁灭工作;由于涉嫌帮助当事人伪造、毁灭证据而使得相关事件事实发生错误性判断;对司法机关的正常
诉讼活动产生了严重干扰甚至阻碍等等。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在民事诉讼程序中所涉及到的有关证据伪造和欺骗行为,只有当其危害程度超出某一界限时,法院才有可能依法予以追究相应的
刑事责任。对于较为轻微的证据伪造和欺骗行为,可能仅仅承受来自法院的司法惩戒措施,例如罚款、短期
拘留等形式的制裁与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