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建省境内,对被判定为犯有
受贿罪的罪犯进行从轻或从重
量刑的衡量,其主要依照的是该罪犯所涉及收到的不当收益数额以及
受贿行为的恶劣程度等方面的因素。一般来说,若涉案罪犯所收取的不当收益数额属于较大范围内,并且同时还具备其他较严重的恶性行为,那么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期
徒刑或
拘役的惩罚,并附以
罚金的附加
处罚。然而,如果涉案罪犯所收取的不当收益数额属于巨大范畴或者存在更为严重的
犯罪情节,则可能会受到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判决,同时还将面临着罚金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严厉经济制裁。最为严重的
违法者,即挥霍获得的不当收益数额极其庞大,并且对于国家及人民的利益造成了无法挽回的重大损失,那么他们将会面临着最低为十年以上,最高为终身监禁甚至
死刑的牢狱之灾,同时不仅需要缴纳巨额罚款,更有可能被处以个人全部财产没收的惩戒。所有上述具体到每一个
刑事事件的裁决都需要依据相关的国家法律
法规和司法解释,并且针对每一个事件的实际情况做出全面而客观的判断与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