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肆意延期交付物业四次之多已明显构成违约行为。按照我国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商品住房买卖契约通常详细列明了交房日期,开发商如果不能按照事先约好的日期将物业交付予业主则无异于违约。作为拥有该商品住房的业主有权利依据合约中的规定向开发商索取
违约金以及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倘若在合约中并没有明确规定违约责任,那么业主可以依法依规地提出
赔偿请求。在此过程中,业主务必妥善保存所有相关
证据,例如购
买房屋的合同、开发商发布的延期交付通知、双方沟通过程中的记录等等,以备将来可能需要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
诉讼等多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然而,关于具体的赔偿方案和
处理方式,还须结合合同约定、开发商提出的解释是否具有合理合法等多个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后才能够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