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的纷争解决策略,总计有四个大项。首先,协商性和解策略被认作是最为柔和的办法,在这种策略下,开发商和业主会平等地进行交流,共同商讨并最终就存在争议的问题达成共识。其次,调解策略则是指在
纠纷产生后,可以通过第三方协调组织或者相关行政机构介人事件处理,以促成双方最终达成利益平衡。再者,如若无法实现协商和解或者调解失败,亦可采取仲裁策略。此举意在根据双方先前约定或者后来共同达成的仲裁合同计划,将事件委托给专业的
仲裁机构予以裁定。最后,如上述措施均无法执行,那么唯一的选择便是诉诸法律,向有
管辖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这类起诉程序具有无可置疑的权威性及终局性,然而相对的,其程序繁复且耗费时间也相应较长。因此,在决定采取何种
纠纷解决策略时,需全面兼顾涉及的纠纷性质、复杂程度、各方
当事人的意愿,以及实施该策略所付出的成本和可能带来的效率方面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