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故意
伤害罪行的事件中,基于法律规定以及
责任认定的角度,通常应由直接损害他人身体权益的加害人,即实施侵害行为的一方,首先承担起支付受害者
医疗费用的义务。然而,在实践过程中,当加害者拒绝履行或者因经济原因无法立即支付这笔款项时,受害者有权先行垫付全部或部分医疗费用,同时务必妥善保存所有与此相关的医疗发票等单据。一旦此类事件进入到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阶段,受害者便可向法院提起
赔偿诉求,要求加害者承担包括医疗费用在内的所有损失。倘若双方能够就赔偿事宜达成和解协议,亦可商议确定医疗费用的支付方式及具体时间节点。此外,若受害者曾购买过相关的商业保险,且满足了
保险理赔的相关条件,那么他们还可以通过保险途径获取一定程度的费用补偿。总而言之,确保受害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并妥善保管好所有相关费用凭证,乃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