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与罪犯嫌疑人会面之次数并无明确之法律规限,主要取决于特定事件之详实状况及需求。通常而言,在调查阶段,律师与罪犯嫌疑人会面之次数并无限制,只要出于工作所需且符合看守所之相关规定,皆可提出会面申请。至于
审查起诉以及审判阶段,为了更为深入地理解案情、为罪犯嫌疑人提供有力之法律援助并筹备辩护策略,律师基于实际需要亦将可能多次会面。然而,在此过程中必须注意每次会面时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看守所之各项规范,以免对侦查、
诉讼活动造成任何不必要的干扰或者阻碍。结论来说,律师与罪犯嫌疑人会面次数之设定,当以充分维护罪犯嫌疑人合法权益、高效开展辩护工作为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