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关
帮信罪的法律框架内,并非所有参与者均必须具备盈利目的或明确的
犯罪意识才能判定其构成犯罪。然而,在贵州省贵阳市的司法实践中,如果涉案人员确实没有获得任何经济利润并且对于所涉及的
犯罪行为事前毫不知情,则仍然需要基于整个事件的相关
证据进行综合性的分析与考量。在这种情况下,首要任务是仔细审查他们实际参与的各种客观行为表现,例如他们是否提供了自己名下的银行账户或者电子支付平台账户等工具,以便进行非法的
犯罪活动。如果根据客观事实可以认定这些行为实际上对犯罪活动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又无法证明他们确实对此毫不知情,那么他们仍然有可能面临
刑事指控。然而,如果有充足的证据能够证明他们并无犯罪意图,而且也没有实施任何实质性的协助行为,那么他们就有可能不被认定为
犯罪主体。最终的法律后果将依据每一个特定事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证据的充足与否而定。我们强烈建议涉案人员尽快寻求专业
律师的帮助,通过查阅
案卷资料、展开调查取证等途径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