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假托他人名义购
买房产的行为中,用以证明首次付款事实存在的资料通常包含但不仅限于下列几种类型:1. 银行转账凭证:此类文件能够清晰地展示出您从自身账户向卖方或相关方支付首次付款的具体记录。2. 收款收据:此种文件由卖方或相关方开具,明确记载了您所支付的首次付款金额。3. 资金来源证明:例如,您提取资金的银行记录,以此来证明用于支付首次付款的资金为您个人所有。4. 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若在假托他人名义购买房产的协议中有对首次付款支付事宜进行约定的条款,那么这类协议亦可作为证明材料之一。5.
证人证言:倘若有了解该情况的
证人在场,他们所提供的关于首次付款支付情况的证词同样具有证明效力。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假托他人名义购买房产的行为存在着巨大的法律风险,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会引发众多纷争,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对此事进行审慎思考和深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