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人员实施
刑事拘留之后,公安部门在特定情形之下有权自行决定解除相关人员的
羁押状态。刑事拘留作为一项强制性措施,若在调查过程中发现
拘留对象并不适宜继续采取该措施,或者事件的实际情况已经发生了重大转变,例如
证据不足以支持指控、
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显著降低等等,那么公安部门有责任立即释放
被拘留者,并向其发放相应的
释放证明文件。此外,倘若被拘留者具备申请取保候审或者
监视居住的资格,公安部门亦可根据法定程序进行审批,进而变更对其实施的
强制措施,从而使其恢复自由身。然而,这一切都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因此,公安部门是否能够直接释放被拘留者,最终还需视事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律条款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