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
申请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无论在哪一级别的市辖区或其他地域,对于取保候审的具体期限规定都是相同的。在此期间内,被依法准予取保候审的人员需要严格遵守相应的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不得擅
自离开其所居住的市、县范围;若个人的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发生了任何形式的变动,必须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向执行机关进行报告等等。倘若在取保候审的期限即将届满之前,事件的侦查、
起诉以及审判工作尚未全部完成,那么负责办理此案的
司法机关有责任及时解除对
当事人的取保候审措施,或者采取更为严厉的
强制措施来替代原有的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