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讲,倘若一个人因涉及以
暴力、威胁或其他方式侵犯另一人之性的行为而被
逮捕拘留两天后即予以释放,这并不能够轻率地认为该事件已经得到了妥善解决。拘留作为一项
刑事司法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其释放的原因可能会有很多种。例如,可能是因为现有的
证据尚不充分,需要进行更深入的调查取证;也或许是因为该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等特殊的法律要求。然而,这些释放的可能性并不等同于被告人已经完全摆脱了
刑事责任的追究。一旦公安机关在后续的调查过程中收集到足够的
新证据,他们仍然有权利以涉嫌重新
犯罪为由,再度对该名嫌疑人实施
强制措施,并且将此事件推入到
审查起诉、审判等更为复杂的司法阶段。因此,仅仅根据
当事人被拘留两天后便获释的现象,我们无法断然得出其所涉事件已圆满完结的结论,而是应当结合整个事件的详细经过以及后续侦查活动的发展进程,进行综合分析评估与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