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在不同类型的司法纠纷中,
律师的会面费用的负担责任方往往有所差异。例如,在刑事事件中,如果被告人或者
犯罪嫌疑人事先自行委托了律师进行辩护,那么相关的费用就需要由他们自己或者他们的亲属来承担。而在某些法律援助的事件中,律师的服务费用则是由国家财政来全额支付的。至于在民事事件中,通常是由聘请律师的一方来承担所有的费用,除非在双方签订的合同或者协议中有明确规定,否则费用不应该由对方来承担。然而,在涉及到
劳动争议的事件中,如果劳动者最终获得了胜利,那么在特定情况下,他们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要求,让后者承担合理范围内的律师费用。总的来说,如果没有任何特殊的约定,那么律师的会面费用通常都是由委托方来承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