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
律师有权利与关押于雁塔区看守所内的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会面。然而,这个过程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及看守所的规章制度。在开始会面之前,律师需要准备齐全以下必备资料:其执业资格证书,律师事务所在法定
代表人签发的可辨认其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以及书面
授权委托书或由法律援助机构出具的公开通知书。这些材料将作为律师申请会面许可的重要依据,由看守所审慎审核后,经确认符合规定的,方能为律师安排相应的会见。但是,如若所涉事件涉及到国家机密或其他敏感信息等特定情况,则可能需要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方可进行会面。此外,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涉嫌故意违反看守所的有关规定或存在其他可能被视为不适合会见的特殊状况,那么他们的会面请求亦面临不予批准的风险。总的说来,尽管律师依法享有会见权,但依旧须按照既定的法律程序和看守所的规定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