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
刑法规定,
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通常为37天。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如
犯罪嫌疑人属于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或
结伙作案等重大嫌疑分子时,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则有可能延长至30天。在此期间内,检察机关应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提请
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若批准逮捕,则侦查部门对犯罪嫌疑人的
羁押期限原则上不应超过两个月。对于案情复杂且
期限届满仍无法完成
调查取证工作的事件,可由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的
侦查羁押期限。而对于重大复杂事件,还可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再次申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因此,刑事拘留后的具体时间长度需视具体案情及法律规定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