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常规而言,夫或妻单方面承担的
债务,理当由其各自的财产进行清偿,通常情况下另一方的银行账户并不会受到直接冻结限制。然而,在某些个案情境下,例如当此项债务被判定为夫妇二人共同偿还的责任,或者夫妇中的某一方无法自证该债务为其单独承担的,在此种情况下,另一方的银行账户便极有可能遭到冻结。在认定某项债务是否属于夫妇共有时,主要考虑的关键因素在于债务是否源于夫妇两个人共同表达的意愿,以及该笔款项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及共同经营各项活动等。若
债权人能够提供
证据来证明所背负的债务是用于夫妇共同生活、共同经营事业或者基于他们二人共同表达的意愿建立,那么法院便有可能将之认定为夫妇共有债务,并据此对另一方的银行账户实施冻结措施。反观,倘若夫妇中的
无债务一方能够举出充分证据以此证明此项债务只是欠债方的
个人债务,那么他/她的银行账户便不大可能遭受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