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
一房二卖现象时,关于优先权所属问题需要依照具体案情进行详细分析。通常来讲,若两个交易合同皆未涉及房产的
产权登记手续,则法律应偏向于赋予已合法占用该房屋的一方优先权;倘若双方均未实际控制过该房屋,那么当先完成合同网上签约和备案手续的一方将获得优先权;至于都没有进行过
网签备案,且
合同签订的先后顺序也无法确定的情况下,法律会倾向于保护
合同成立时间较早的那一方。然而,如果其中某一个合同已经成功办理了
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那么办理登记的一方将依法享有
房屋所有权。这主要是由于我国现行的
不动产物权变动制度规定,不动产的
物权变动必须经过登记才具有
法律效力。在处理这类
纠纷时,我们还需全面考量各方面的因素,包括各方
当事人是否出于善意、是否存在过错等等。若因上述原因引发争议,建议您及时收集相关
证据,例如
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以便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