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讲,在签署商铺
租赁协议期间,遇以下几种情形则有可能引发
违约金之议:其一,
承租方未能依照合同所载明的支付租金时间规定付出租金,且
逾期达到一定的期限;其二,承租方在未经出租方事先书面同意的前提下,擅自将商铺进行
转租;其三,承租方在租赁期尚未届满之前提出提前终止租赁关系,这无疑违反了双方前述合同中所规定的
租赁期限规定;其四,承租方如在未经出租方允许之下,自行变更所租赁商铺的用途或者建筑结构;其五,出租方未能按照合同所约定的标准向承租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商铺,例如,承诺的
配套设施未能按期配备齐全等等。总而言之,违约金的产生往往是基于双方在
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具体条款以及相关约定。因此,在签署租赁合同时,务必要对相关条款进行详尽的审查,以确保双方的权益与责任得以明确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