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之下,在负债之后由于无力承担借贷责任,并不等同于失信者(俗称“老赖”)。这个称谓主要用于描述具有偿付能力却刻意规避、拖延或拒绝履行依法达成且已生效法律文件所规定之义务的
债务人。然而,若债务人确实因为诸如经济状况严重恶化、遇到重大突发事件等等客观因素而无法按时偿还借款,同时他们积极参与并协助司法机关执行相关程序,如实汇报自身财产状况等等,此时我们便不能轻易将其归类为失信者。但是,假如债务人在其具备缴纳
债务能力的前提之下,蓄意逃避、隐匿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手段拒绝执行偿还款项的义务,在经过法院裁决后仍未落实执行,那么这类人是可以被定性为失信者,而且可能面临信用惩戒,比如限制高级生活所需消费、禁止出入境等。综上所述,判断某人是否属于失信者,关键在于该债务人是否有意愿以及是否有能力去履行其应尽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