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企业实施的
欺诈行为已经切实构成了
违法性。依据现行法律规定,
欺诈的定义为故意传递不实信息或故意掩盖事实真相,诱导另一方形成错误的决策判断。若开发商在此类房地产销售业务中存在诸如夸大产品优点、缩小实际面积、建筑物质量与标准不符以及有意摘取重要事项等欺诈现象,购买者将有权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等相关
法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开发商提出
违约索赔,包括解除合约、退回已付房款、支付
违约金、
赔偿经济损失等等。同时,相关政府监管机构亦有权对开发商的欺诈行为进行
行政处罚。然而,关于具体的法律责任和
救济途径,则需要根据每种欺诈行为及其所带来的具体影响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