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售
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时间问题,普遍遵循如下的基本规则:首先,大部分情况下,该类合同自订立之日起便具有
法律效力。但是,也有一些例外情况,即当合同明确约定了生效的特定条件或者期限时,只有在这些条件得到满足或者
期限届满之时,合同才会正式生效。具体而论,如若该合同系由各方
当事人在合法、自愿的前提下达成,并且在合同文本上进行了签字或者盖章确认,此时可以认为该合同已经正式成立。然而,对于那些根据法律或者行政
法规规定需要办理审批、登记等手续才能生效的特殊情况而言,只能依据相关规定来确定生效时间。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常常看到的是将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的日期作为
合同生效的起始点。然而,在此特别强调,任何形式的
合同条款都不得违犯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为这可能会导致整个合同或者某些特定条款失去法律效力。综上所述,对于预售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时间,应视具体合同的各项约定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作出全面而准确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