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唤时限原则上不应超过十二个小时。若案情特殊严重且复杂,有必要实施
拘留或
逮捕手段以获取更多信息,则此种情况下的传唤最长可以延长至二十四个小时。然而,若在传唤之后被依法拘留,其
拘留期限将依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一般而言,
行政拘留的期限不会超过十五天,若存在数项
违法行为并处,则合并执行的最长拘留期限为二十天。而对于
刑事拘留,通常的最长时限是三十七天。在此期间,如公安部门认为已有足够
证据证明嫌疑人
涉嫌犯罪,他们将会向检察院提出申请,请求
批准逮捕。值得注意的是,拘留期限并非固定不变,而是可能因事件的性质、情节及侦查进度等多方面因素而有所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