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套房产被两次出售的情形下,房产所有权的归属问题,我们通常会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准则进行认定:首先,在所有买受人都没有完成
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的情况下,首先完成该手续的那一方将拥有优先获得房产所有权的法定权益;其次,如果双方都未能成功办理
产权登记,那么我们就需要看哪一方已经合法地占据并使用了该处房产,这一方的权益将会被优先考虑;再次,假使双方既没有登记也没有实际使用该房产,那么在此种情况下,我们则需要根据各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实际金额大小及其时间先后顺序、是否办理了网络签约以及
买卖合同成立的时间先后等因素,运用公正合理的评估方法加以综合考量,从而明确房产所有权的最终归属;最后,如果卖方为了谋取不当经济利益而故意串通他人订立
虚假的买卖合同,严重侵害到了其他买受人的合法权益,那么这样的合同将被视为无效协议。综上所述,
一房二卖的情况往往比较复杂,每一个具体事件都需要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并依据相关的
证据材料和法律
法规来确定房产所有权的最终归属。